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第三片区)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00:00: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0


项目概况

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第三片区)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HS[2024]0606号

(二)项目名称: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第三片区)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5.66万元

(五)最高限价:25.66万元

(六)采购需求:按照工信部无管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实施办法》(国无办函﹝2020﹞5号)中关于建立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2024年计划在江苏省宿迁市组织2024年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第三片区赛),旨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无线电监测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提升无线电监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本次技术演练拟设置理论知识笔试、非法设台查找、信号分析、干扰查找、无人机监测测向及反制、考试无线电保障等科目。参演规模约300人,服务次数1次。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或使用人)做好演练会务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第三片区)举办时间确定,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09:00—12:0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微信号:19905245686)。

获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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